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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推行细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10  来源:www.maddnj.com  作者:未知  浏览次数:201
核心提示:结婚登记的步骤安排,新人仅需听从员工的安排就好,但证件、材料还是要提前带齐,不然会很麻烦。那样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婚姻登记条例推行细节有什么需要?1、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1、居民身份证2、户口本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情况证明4、二寸彩照3张,与本人最近二寸彩照3张5、再婚当事人需要出示

结婚登记的步骤安排,新人仅需听从员工的安排就好,但证件、材料还是要提前带齐,不然会很麻烦。那样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婚姻登记条例推行细节有什么需要?

1、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情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与本人最近二寸彩照3张

5、再婚当事人需要出示离婚证书或者解决夫妻关系证明等材料

2、婚姻登记条例推行细节:

1、总则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规范的推行,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拟定本条例。

中国大陆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中国大陆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区域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同意婚姻登记业务人员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怎么收费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能收取其他成本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2、 结婚登记

中国大陆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一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大陆结婚的,中国大陆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大陆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一同到中国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大陆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有效护照;

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游证件;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未到法定婚龄的;

非双方自愿的;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患有医学上觉得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察并询问有关状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可以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察觉得受胁迫结婚的状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3、离婚登记

中国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一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中国大陆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一同到中国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中国大陆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一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项、第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游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与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大陆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察并询问有关状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置建议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4、登记档案和登记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打造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方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5、 罚则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玩忽职守导致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越怎么收费收取成本的。

违反前款第项规定收取的成本,应当退还当事人。

6、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可以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本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证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

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证、离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工本费的怎么收费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本条例自2003年十月1日起实行。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小结:

登记结婚时必要的材料,必须要带齐全,不然登记处没办法为新人办理结婚证。同时前往办证的新人,也必须要知道有关规定,如此才能帮助自己更好的认知,自己时候可以办理结婚证。

 
关键词: 结婚 登记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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